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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聚焦】大河报:装家用充电桩咋恁难?新能源汽车想说“爱你”不容易

发表时间:  2022-01-07来源:  中国民主促进会河南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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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字排开的新能源车辆,正在充电。

    □统筹大河报·豫视频记者邵可强 执行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吴国强高鹏文洪波摄影

    河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要全面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近年来,随着电池技术不断创新和国家优惠补贴政策相继出台,新能源汽车因用车成本低、不受限号困扰等优势,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在现实中,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数量不足、充电不方便,成了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汽车时最大的顾虑和面临的“痛点”。

    当民生需求碰壁,大河来献策。今年的省两会上,有省政协委员提出,应加快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布局,解决“最后一公里”卡壳的问题。

    新能源汽车遭遇“充电难”

    “算了,这个充电桩我不装了。”2年前,郑州市民张女士购买了一台插电式混动新能源汽车,厂家赠送的充电桩却一直无法安装到自家的车位上。

    其间,物业以消防安全等为由拒绝在供电部门的同意施工单上签字盖章,张女士跟物业多次沟通后。物业提出的解决办法例如厂家盖章确保安全等,张女士无法实现。最后,物业提出使用物业安装好的电表,费用3000元,使用电费为每度0.8元。

    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好放弃。

    家住经三路与北环交叉口附近某小区的李先生有了一年多的新能源汽车用车体验,因为没有固定车位,充电时常让他崩溃。有时,他忙碌了一天后想回家休息,但因为车的电量不足,还需要强撑着开车到公共充电桩花近1个小时充电。

    “这几年来看新能源汽车的顾客很多,但成交量不怎么高。”郑州某汽车品牌销售人员李帅告诉记者,该汽车品牌在2016年左右就推出了插电式混动车型,今年还推出了纯电款式,由于很多客户家中没有固定车位,只好选择了混动车型。

    李先生坦言,想换个有固定车位的房子代价太高,再换车时家用充电桩若无法解决,他不会考虑新能源汽车。陇海西路供电营业厅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申请家用充电桩必须拥有新能源车与车位,缺一不可。个人申请充电桩可登录网上国网APP,选择个人充电桩报装选项后进入到下一层界面,提供以下合法证明:车位使用证明、产权人身份证明、物业证明、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

    该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内的设施是由物业公司代为管理,所以必须经过物业同意才可以施工。没有物业的小区,则需要业主委员会同意。

    物业成了“拦路虎”:没有利益的情况下不愿承担风险

    个人安装充电桩为何如此困难?郑州一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企业负责人说,物业公司在没有利益的情况下不愿意承担风险。

    他说,一旦小区内因存在消防隐患而酿成火灾事故,物业公司轻则被罚款,重则物业经理、公司法人代表受到刑事处罚。

    郑州物业行业一名资深人士透露,郑州市大多数小区的物业费收取率不足百分之七十,很多物业公司经营困难,只能从电梯广告、道闸广告以及商家在小区内做活动,投放自助设备来赚钱,所以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上,物业公司更希望业主能够购买由物业提供的电表设备,以及给物业交纳电费,这样物业公司才能挣到钱。相反,如果业主自行申请电表安装充电桩,物业公司无法从中获利,反倒要承担电动车自燃带来的风险。

    他表示,北京早在2014年就下发了《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明确指出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的安装,不得借机收取费用。

    “而在郑州,为了推广新能源汽车及公共充电桩安装,多部门也多次联合发文推动,甚至拿出高额的补贴来进行推广,但是参与推广的政府多部门中,唯独缺失作为物业行业的上级主管部门针对家用充电桩安装的推广文件。”他说。

    省政协委员呼吁:加快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布局,破解“最后一公里”卡壳问题

    今年省两会期间,民进河南省委提交的《关于加快建设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中,同样关注了这一“现实痛点”。

    该《建议》中提到,消费者在小区内安装新能源汽车厂家附赠的家用慢充电桩存在较大阻力,物业以需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和报备、电力负荷大存在安全隐患、消防验收不通过等理由阻止业主安装,已安装的被物业强行拆除,或者起诉到法院要求走司法途径解决。

    省政协委员桑欣礼从事汽车行业十多年,今年两会期间,他提交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的提案》,呼吁加快新能源充电桩的基础设施配套工作。

    桑欣礼提供了一组数据:2020年全国新能源车销量136.7万辆,2021年这个数字已经超过300万,增长速度远超预期。而在我省部分省辖市,新能源汽车销售占比已超过汽车总销量的20%。“充电不方便、小区内不能安装充电桩等问题,让很多想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产生焦虑,影响了新能源汽车的增长速度和新能源汽车的快速推广。”

    他还提到,截至2021年底,已经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充电站数量远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未来两年各地级市巡游出租车将转换成新能源车辆,如不能快速推进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充电难的矛盾将进一步凸显。

    桑欣礼建议,相关责任单位如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应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重点工作,统筹推进。

    他说,应首先激励物业管理公司的主动性,强制物业管理承担相关义务,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以满足不断增加的新能源车数量。建立激励措施,加快配套电网建设,电网企业在为充电站建设设施接入时提供便利条件,对拒不配合阻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公司和业主制定相关的处罚措施。

    此外,还可合理利用小区空间改造为快速充电桩,鼓励共享充电,一桩多车。鼓励物业管理公司建小区快速充电站,用利润收入来覆盖前期的改造费用。对于快速推进居民社区充电设施建设的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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