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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河南省委会网络舆情工作制度

发表时间:  2019-03-11来源:  中国民主促进会河南省委员会

(2019年3月7日民进河南省委主委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为切实提高网络舆情监控及应对能力,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最大程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由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为河南民进各项工作开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舆情监测、研判

健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主要报刊及主流网络媒体、省委会门户网站、民进河南省委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舆情的日常监测,特别是涉及河南民进工作、民进会员的舆情信息监测,即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认真组织研判,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理。舆情监测过程中,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且事关河南民进的舆情,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应对处置

按照把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结合起来的要求,建立完善全方位的综合防控体系。涉事责任处室是第一责任主体,及时妥善处置舆情反映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对处置不及时、应对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予以问责。规范处置流程,健全舆情受理、转办、反馈机制,定期通报网络社情民意办理和处置情况。

三、公开回应

健全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机制,把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重大舆情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决议成立新闻发布组,确定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信息发布内容口径。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多角度回应,深层次引导。一般性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要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对会员反映的情况,要公布研究解决情况;对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要第一时间向省委统战部报告,同时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回应工作要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进一步提高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的建设,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和网站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建立与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

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舆情,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的同时,应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

四、舆情回应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责

(二)分级负责原则。明确各级组织责任,各民进市级组织负责所辖区域的舆情工作,各省直基层组织负责所属会员的舆情工作。民进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人人关注舆情,及时上报了解的情况。建立网络舆情信息员队伍,每个市级组织和省直基层明确一名信息员,专门负责舆情监督、网评等相关工作。

(三)加强督查指导。加强对省委会门户网站互动平台建设和管理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和办法,将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而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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