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

民进河南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机制

发表时间:  2019-08-06来源:  中国民主促进会河南省委员会

为切实抓好民进河南省委反邪教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稳定,推动平安建设,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领导责任制度

1.民进河南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领导小组对本系统反邪教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民进河南省委反邪教工作规划,定期听取反邪教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认真抓好落实。

2.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议事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研究分析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会议。

3.明确处室主要负责人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责权明确、奖惩分明的原则,层层建立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1.对本单位、本处室宗教信仰人员进行摸排,做好登记,建立台帐,加强管理。对“法轮功”等邪教顽固痴迷人员,由家属、单位、公安机关等共同负责,定期上门与对象谈心,了解其动态,实行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确保责任对象彻底转化。确保单位(含离退休人员)无人参与邪教活动或虽参加过但经过帮教已脱离;确保能发现外来邪教人员活动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2.健全反邪教工作领导组织和宣传信息员网络,加强领导积极发挥信息员的作用。特防期要加强值班工作,及时报告反邪教工作情况,如有重大稳定问题,应在半个小时内上报民进河南省委组宣处或上级维稳部门,确保无邪教人员聚众闹事和上访事件发生。

3.以学习培训、观看警示专题片、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对邪教的识别能力。

4.按要求建立反邪教工作档案,建立健全台帐。部门协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排查方法、手段定期落实排查,发现线索和问题要落实责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激化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

5.定期回访重点人员,了解邪教人员的现行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反常、帮扶工作情况等,分析研究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果断采取措施,杜绝邪教人员再次走入岐途。

三、宣传教育制度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反邪教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明确专门部门具体抓。

2.明确邪教的危害性和破坏性,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做到有体系,有重点,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3.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传媒手段,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

4.全面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切实采取措施,做到个别帮教工作。

四、责任追究制度

1.对排查出来的邪教人员,要由处室主要负责人督办,上门了解基本情况,落实帮改措施。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致邪教组织渗透,对社会政治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将反邪教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对工作得力,成绩显著的,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或隐瞒情况,出现新滋生邪教人员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扫描二维码 分享本页